9/1~9/30路口大執法
全台響應缺你不可
3點取締認定原則:
一、路口無人指揮時,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(約3公尺)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。
二、路口有人指揮時,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,得逕予認定舉發。
三、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,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,得直接逕行舉發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:
(一)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,可罰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;
(二)汽機車闖紅燈罰1,800元以上5,400元以下;
(三)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;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,
(四)更將加重處罰。行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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